为适应克州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提高地震局应急指挥部统筹部署、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协调和步调一致的作战能力,特制定《克州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克州境内破坏性地震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长确定启动《克州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下属各科室、台站按照《克州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机构及人员
指 挥 长:地震局局长
副指挥长:地震局副局长
成 员:由科技监测科科长、震害防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地震台台长等人员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工作队、监测预报组、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一)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震害防御科)
主 任:地震局副局长
副主任:震害防御科科长
成 员:下属各科室人员组成
(二)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震害防御科)
组 长:地震局副局长
成 员:由科技监测科、震害防御科、办公室、地震台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应急监测预报组(设在阿图什地震台)
组 长:地震局副局长
副组长:地震台台长
成 员:地震台和科技监测科人员组成
(四)应急联络组(设在科技监测科)
组 长:地震局副局长
副组长:科技监测科科长
成 员:各科室抽调人
(五)应急后勤保障组(设在办公室)
组 长:地震局局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应急指挥部各部门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震害防御科)
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办理自治区地震局、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事项;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地震应急期间全面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的应急工作;负责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召集指挥部的会议,处理指挥部日常文秘和事务工作;组织编写地震灾害损失报告、地震科学考察报告、各类资料的汇总、上报、归档工作。
(二)应急现场工作队(震害防御科)
1、在克州境内发生m≥5.0级地震后,立即组织地震现场工作队在第一时间赶到地震灾区,将所了解到的灾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
2、配合新疆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科学考察工作;开展震情监测、异常落实、震情速报工作。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震后地震趋势的发展意见及抗震救灾方面的建议,适时向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协助自治区地震局进行临时加台工作;现场灾情速报、地震科普宣传、地震谣传平息,搜集震区抗震救灾信息,提出抗震救灾对策建议,参与震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三)应急监测预报组(阿图什地震台)
组织、安排应急期间的震情监测预报工作;进行地震快速定位及速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通知地震应急指挥部有关领导,进行震后趋势的快速判定;进行应急期间震情异常落实、地震序列及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编写《震情简报》和《震情监视报告》。
(四)应急联络组(科技监测科)
及时与自治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震情,向有关部门发送《震情简报》、《地震应急工作通报》等有关应急文件;了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救灾措施;与地震事件发生地区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回答外界询问。
(五)应急后勤保障组(办公室)
进行应急往来人员出行经费的提取和结算,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办理;负责地震应急期间的车辆和现场后勤保障。
三、应急指挥部工作流程
(一)地震和地震应急信息的通知
乌恰地震台、阿图什地震台值班人员,根据台站地震速报结果,初步判定出克州境内m≥4.0,邻近地区m≥5.0级以上地震,当值班人员在10分钟内立即通知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地震局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地震速报及震情信息的传递
地震台负责组织地震速报并负责将地震参数及时收集,在第一时间内提供给应急指挥部参考。同时编写《震情简报》交州党委、人民政府信息科、军分区。
(三)地震参数的通报
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负责将地震参数电话报告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和副秘书长及震区县(市)领导:
(四)震情、灾情的了解
应急联络组在第一时间开动一切信息源,负责联络震区各县(市) 、乡(镇)人民政府,尽快了解震情、灾情。
(五)震情、灾情的速报
1.应急联络组定期将了解到的震情、灾情汇总交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通知指挥长和副指挥长。
2.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根据灾情和地震台提供的《震情监视报告》编写《地震应急工作通报》,经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发后送自治区地震局应急主管部门和办公室、自治州党委、政府、军分区。
3.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视震情、灾情发展情况电话告知自治州州长、主管副州长、自治区地震局领导和震区市(县)有关领导。
(六)应急工作的部署
1.指挥长根据震情情况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组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组,部署各项应急工作。
2.指挥部下属各科室立即通知本科室选派的现场工作队员做好准备,按时到达集结地点。
3.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负责进行应急资金的筹备及交通工具的准备、现场后勤保障工作。
4.指挥部应急联络组负责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通报应急现场工作队派出情况,提请自治州人民政府向地震灾区政府通告协助应急现场工作组工作,解决现场通讯,落实有关应急现场工作组安排事宜。
(七)震情会商的组织
地震发生两小时后,科技监测科主持召开紧急会商会。负责通知局领导和分析预报人员出席会议。会议根据自治区地震局所提供的信息和下属地震台站所掌握的地震活动情况及前兆资料。对震后地震趋势做出快速判定,会后编写《震情监视报告》,从网上发往新疆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如特殊情况下由办公室上报自治州党委、政府、军分区。
地震发生后,地震台负责地震序列的跟踪分析,有关地震序列趋势判定的《震情监视报告》从网上发往新疆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同时报送局领导、如有必要送自治州党委、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
(八)地震应急的宣传、报道
地震发生后,震害防御科代表克州地震局负责回答外界询问和地震工作对外宣传报道(报刊、信息网站、电视等媒体),地震知识宣传和审查新闻稿件等地震宣传工作及有关抗震救灾信息(报刊、新闻网站、电视等媒介)收集工作。
(九)国内外地震现场工作人员的接待
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以及有关科室接到自治区地震局及各省(市)地震局和国外地震机构来我州参加地震现场工作的通知后,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示根据来访人员和工作内容安排与有关部门协商完成接待工作。
(十)地震应急工作报告及资料的汇总与归档
1、 指挥部下属现场工作组和其他科室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按规定时间(1个星期内)将各自的工作总结及有关资料交地震局办公室。
2、 局办公室负责地震应急各项工作报告汇总、并做报送有关部门和资料归档工作。